可以吃红尘糖的往昔宝宝。

遗忘不遗忘

遗忘不遗忘


(又是一个渣名字。无奈。)


请勿上升真人!

请勿上升真人!

请勿上身真人!

千玺,你已经消失了34天了。我去过我们一起打棒球的地方了,那里没有你。

千玺,你已经消失了52天了。我去过你最喜欢的那座山了,那里没有你。

千玺,你已经消失65天了,我已经去了你感兴趣的五个省份了,那里没有你。

千玺,你已经消失了179天了,我已经把你曾经说有想吃的好吃的地方去过了,那里没有你。


千玺,千玺,千玺。
你到底在哪里?






我和千玺是在便利店里认识的,那个时候,因为我着急,不小心撞了他,他很生气,觉得我这个人没礼貌,太急躁。愣是扯着我耳朵和我喋喋不休了一个下午,但是,当他得知我一个服装设计师时,他眼里放出了光芒,因为他是舞蹈老师,他正在愁自己舞社近期表演的服装问题,所以他向我发出请求。像我这么厉害的人,怎么可能轻易的答应他,我可是王俊凯诶。

我可是在他露出梨涡和真诚的眼神的时候才答应的。因为这件事,我们的交集也越来越多,关系也越来越密切,直到那天,我们………

我们发现彼此身上都有喜欢的地方,我们越来越合拍,我们经常一起打棒球,一起去各种地方吃好吃的,也畅聊过未来要去哪里玩,总之聊了很多。

慢慢的,我发现我们见面的时间间隔开始缩短,一周两次,变成了天天见,甚至是三顿饭有两顿是见面的。我们也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,然后同居,因为省钱,也可以腻歪。我们最后想好,去荷兰结婚,为人生的爱情画上一个圆满的符号。

然而,就是在婚检的时候,发现了千玺患了阿兹海默症,难怪千玺最近老是和我抱怨荷兰的街道一点都不好认,好难找到回家的路。我很难过,但也很无助。我只是想和千玺在一起。






王俊凯那个傻子,他肯定已经吓懵了。我之前就有点怀疑了,因为我发现自己记舞蹈动作的时间越来越长了,这也是我那么急切想要迁移到国外的原因,我不想让家人看到,我有一天比他们还要无能的样子。我知道这样隐瞒很对不起王俊凯,可是没办法,我想减轻一些他的负担,还好他现在才知道。我本来想好好和他走下去的,就算哪天我连我最爱的他都忘记了,我也不想放弃他,直到我有一天发现,我不会上厕所了,我像个小婴儿一样,无法自己自理,或许需要尿布湿了。

我那天就那样,坐在潮湿的地板上,不知所措,一个人坐在地上哭了起来,直到小凯回来了。他惊恐地把我抱到浴室,给我洗完澡,又把我安置在床上睡着了。






千玺消失了,在我某一天回家的时候,我说好让他在家等我下班回来给他包抄手的,他还说他要吃四十个。我发现他带走的东西少得可怜,让我以为他只是出去旅行了,可是,他留了一封信。


小凯:

我已经很尽力想要和你在一起了,可是我发现我不能陪伴你只会拖累你了,我不想这样,我不想再让你看到一个一点都不厉害的千玺,我再也没办法跳一支完整的舞给你看了,我失去的不仅仅是记忆,更多的是真正的易烊千玺,所以,没办法再陪伴你,给你爱了。









王俊凯开始寻找千玺,直到有一天,他把所有能找的地方都找了,千玺都不在,他,在那一天绝望了。他在家睡了三天三夜,也哭了三天三夜,就好像小孩丢失了最喜爱的玩具一样。过了那三天,他好像变成了最初的王俊凯,但好像又不是。

工作像往时一样繁忙,有一天,他可以借出差去放松几天,他竟然去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地方,冰岛。

他在那里住进了一个酒店,那里可以很容易看到极光。他像往常一样到楼下吃早餐,突然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,眼里泪水开始打转,抬起头,看到千玺就坐在他对面。他笑着哭起来,千玺像个无措的小孩子,抹去他的眼泪说:你别哭了,哭多了对眼睛不好的,你的眼睛那么漂亮。

原来你去了我最喜欢的地方,千玺。



之后,王俊凯辞了职,天天假装偶遇千玺。

“你好!要一起吃早餐吗?”

“好,你好,我叫易烊千玺,你可以喊我千玺。”

“千玺你好,我是俊凯。”





“千玺,一起去看极光吧?”

“你好,你是?”

“我叫王俊凯,我们一起去看极光吧?”

“嗯,好。”





“千玺。”

“你好,你是?”

“我是小凯。”






“千玺,千玺。”

“你好,你是?”

“我是小凯啊,易易。”

“嗯,大哥。”












END


是啊,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写了个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,反正是借鉴了(脑海中的橡皮擦)电影的构想啦,文笔渣,请包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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